(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8月17日中午,山东男子赵某驾驶一辆刚购买的轻型货车行驶到G42沪蓉高速公路上行方向巫山服务区的加油站准备加油时,未检查手刹是否拉好就匆匆下车,结果车辆向前滑行追尾了正在加油的一台装载有毒物品的货车,幸好事故只造成了赵某货车的玻璃受损,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其他后果。
接到报警电话后,重庆市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巫山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赵某告诉民警,自己在排队等候加油时,明明拉下了手刹才下车,正在向加油员问路的时候,被后方突然传来的一声巨响吓了一跳,回头观察才发现正是自己的货车追尾了前方正在加油的危险品车。赵某立即跑回车上,拉好手刹,并将车辆倒回安全区域。赵某告诉民警,事故发生后自己越想越害怕,如果车辆碰撞擦出火花,或者造成危化品泄露,后果将不堪设想,以后一定注意行车安全。
最终,高速公路交巡警依法认定轻型货车驾驶员赵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民警提醒司机朋友,驾车时一定要养成良好习惯,停车熄火紧拉手刹后一定要再次检查,防止溜车发生意外事故。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