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别人转钱,操作一次赚了2600元“劳务费”,想着神不知鬼不觉,不料头一天被河北警方定为网上逃犯的他,第二天就被重庆警方抓住了!
嫌疑人蔡某被抓获(江北警方 供图)
“我们是江北区公安分局港城园派出所的民警,请把你的身份证出示一下,配合我们的巡查工作。”为持续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9月13日20时,港城园派出所社区民警张向阳、李凛伟来到辖区网吧开展巡查宣防工作,对上网人员例行检查。从进入网吧后,民警敏锐察觉到,位于62桌一上网男子有些莫名紧张,这让经验丰富的他们瞬间起疑。在对该人员进行身份证核对时,男子眼神躲闪、似有隐情。民警迅速通过移动警务系统核实其身份信息,果不其然,该男子正是河北警方9月12日上网追逃的逃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我真的不知情,他们用我的身份证做违法的事情,你们啷个抓我也?”刚被传唤到派出所,蔡某试图狡辩脱罪。他表示,是别人擅自使用了他的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他是无辜的。
随即,民警将他所涉及案件已被河北警方全国上网追逃的情况告知后,蔡某才意识到事情已经败露。原来,蔡某初中毕业后,曾先后在广东、福建打工,直到2022年2月才到重庆江北五里坪落脚。
嫌疑人蔡某被警方带走(江北警方 供图)
由于打工收入微薄,他总想通过找点兼职,挣些外快补贴生活。动了心思后,蔡某通过网上搜索,加入了几个所谓的“兼职群”,通过加好友,蔡某与对方取得联系并攀谈。随后,对方询问蔡某有没有银行卡,以及银行卡的类型,并表示想使用其银行卡帮助他人走分,事成可以给蔡某每1万块300元的提成,1天进账2000块不成问题。
只需提供下银行卡就可以轻松躺赚,蔡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挑了一个周六的休息时间,联系了号称是“中介”的男子。“中介”行为十分隐秘,先是让蔡某到指定旅馆的房间内等候消息。直到夜深,才悄然露面,将蔡某接到另一个小旅馆内安顿。蔡某发现,在该小旅馆内,还有另外两名男子,在等候从事“兼职”。
随后,应对方要求,蔡某将身份证、银行卡、手机都交给了“中介”,并给出了银行卡密码,用自己的脸进行刷脸验证。期间,他也曾对“中介”鬼鬼祟祟的行为有些察觉,并从对方口中得知,他所要从事的“兼职”其实是帮助转移“黑钱”。当得知自己的银行卡可能随时被冻结,蔡某感到担忧,随即拒绝了当晚的要求。
为了诱使蔡某参与“洗钱”,“中介”进一步表示,既然蔡某比较谨慎,可以介绍“更为稳定”“低风险”的业务给他来做。虽然仍然是使用银行卡转账,但是相对来说这笔钱比较牢靠。
能够日进千元对于蔡某来说是个很大的诱惑,他没有再次拒绝“中介”的进一步拉拢,而是轻信可以逃脱法律制裁。
第二天,蔡某如约赶到约定地点,并按照“中介”的要求,连续通过银行卡转账操作近1个小时,累计转账13万元,最终获得了2600元的“劳务费”。
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蔡某还感慨来钱“容易”,岂料一个月时间就已经东窗事发。因为一时的贪念,不仅自己沦为了网上逃犯,更在尚未察觉时就被民警捉获。
目前,蔡某将移交河北警方处理。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嫌疑人蔡某接受审讯(江北警方 供图)
警方提醒: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呈现“链条化、产业化”特征,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被骗子购买、利用,给警方的追查打击增加难度。如果明知他人用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个人证件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仍然提供、租借给他人,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生活中,要增强法律意识,不贪小利、不存侥幸,谨防成为“工具人”,步入犯罪陷阱。
关键词:
网上逃犯 银行卡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