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县清溪场镇中年男子申某某,入室盗窃时被主人发现便持刀抢劫。近日重庆市秀山县法院审理这一起入室盗窃抢劫案。
2016年底的某天晚上,申某某辗转难眠,联想到近年来自己经济收入不理想,最近儿子结婚又需要大笔费用,产生盗窃生财的想法。次日凌晨2点,申某某携带一把自制水果刀,戴上口罩,拿上手电筒出门,来到自家马路对面独自带孩子的女士邓某某家中意欲行窃。申某某用刀将邓某某家大门锁撬开,进屋后避免被发现又将屋内电闸空开关闭。准备就绪后开始在邓某某家中寻找财物,寻找过程中被邓某某发现,申某某便拿出水果刀抵住邓某某的脖子威胁,抢走300元现金后逃离现场。
抢劫中邓某某手掌受轻伤,接到报案后,警方根据申某某家附近超市的监控录像将犯罪嫌疑人锁定,并最终将其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申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持械入户盗窃过程中,当场以暴力相威胁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判处申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关键词:
儿子
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