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上午,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二审开庭。庭审中,当事人双方进行举证质证。
刘鑫方称:①江歌在刘鑫未要求其在地铁口等待的前提下,已经主动在等刘鑫;
②无证据证明刘鑫先行入室后“将门锁闭”;
③刘鑫不可能认知和预判陈世峰会杀人,更不可能认知和预判陈世峰会杀一个与他没有关系的人。江歌被杀害完全是陈世峰的行为所致。刘鑫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江秋莲方表示,刘鑫方提出的第①点没有证据支持,刘鑫“锁门”具备充分客观证据,刘鑫的否认只是重现了刘鑫因推卸自身责任而作虚假陈述的情形,刘鑫阻止江歌报警也具备充分证据支持。
合议庭就庭审焦点展开法庭调查。
此前报道
2016年11月3日,江歌在日本东京住所门外,被刘某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
2017年12月20日,经过7天的庭审后,陈世峰因故意杀人罪、恐吓罪被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凶手入狱后,江秋莲把江歌室友刘某曦诉至法院。江秋莲认为,刘某曦虽没有直接参与陈世峰对江歌的故意杀人行为,但对江歌的死亡存在无可推卸的重大过错。
2019年,江秋莲向山东青岛城阳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刘某曦的起诉状。
2021年4月15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22年1月10日,该案一审宣判,刘某曦被判赔69.6万元。在判决书生效前,刘某曦提出上诉。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央视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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