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新闻 > 社会资讯 > 正文

男子恋爱花费7万多元,不料女友已婚,孩子都两岁了……

来源:南国今报    2022-02-28 12:02:31

近日,南宁宾阳县人民法院黎塘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情侣分手后发生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宾阳籍施先生将前女友吴女士诉至法院,称吴女士隐瞒自己已婚已育的身份,利用自己急于结婚的心态,假意与自己谈恋爱,以结婚为由索要财物共计70571.23元,请求法院判令吴女士返还赠与财物并承担诉讼费用。

2021年5月,施先生与吴女士经人介绍以结婚为目的开始交往,双方互加微信后,在微信上联络。2021年6月双方确定恋爱关系后,吴女士多次以日后嫁人也想拥有自己的小汽车遮风挡雨等为借口,暗示施先生在经济上帮助自己。

面对女朋友的要求,以结婚为前提的施先生认为无可厚非,就通过微信、亲情卡等方式转账给女朋友作日常生活开支、购买小型轿车等费用,共计70571.23元。花费了大量金钱,施先生向女朋友表达了想早日结婚的想法,但对方总是不正面回应,让施先生很是苦恼。2021年9月7日,施先生偶然得知吴女士还有其他男朋友,遂提出分手,并要求对方返回自己的财物,但吴女士则辩称双方此前系情侣关系,这些费用均为感情赠与,不愿意返回这些钱财。无奈,施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可以挽回自己的损失。

黎塘人民法庭经审查查明,吴女士已婚,丈夫为宾阳县和吉镇人,双方婚生女在2010年出生,目前仍属于夫妻关系。法庭审理认为,施先生未婚,出于寻找结婚对象的目的与吴女士以情侣身份相处后,出于缔结婚姻关系的目的才向吴女士赠与财物,该行为属于附条件的赠与,附条件的赠与在所附条件已经不存在时,赠与人可以主张撤销赠与;事后因吴女士已婚的原因导致双方缔结婚姻的目的无法达到,吴女士从施先生处获取的财物则无合法依据,原则上应予返还。

黎塘人民法庭认为,施先生向吴女士转款中,其中部分款项包括520、888.88、6570元等具有特殊寓意的数字金额,系施先生向吴女士表达爱意向被告赠与的;吴女士无须返还。而其余61552.35元的转款,均系附条件的赠与,现因吴女士已婚而无法实现结婚的目的,构成不当得利,应予以返还。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吴女士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61552.35元给原告施先生。判决书送达后,主办法官与被告吴女士积极联系,多次普法,被告吴女士积极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返还了施先生61552.35元。

关键词:

公益资讯

+更多

云阳资讯

+更多
天津有多少长途汽车站?天津汽车站在哪里?
天津有多少长途汽车站?天津汽车站在哪里?
天津汽车站在哪个区天津有多少长途汽车站?天津市共有几个长途汽车站?天津现在我知道有五个长途客运站,包括老天津站后广场的客运站。虽然天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