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一高校副教授蹲地偷窥女厕所,被停职调查)
高校总是爆出女厕偷窥事件,而这次的偷窥狂竟是知名高校的男教师!
4月3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雷丁学院国教院四楼女厕所,一名男子蹲在女厕门外地上悄悄偷窥。
这一幕恰好被女厕内女生拍下,后传至网上,引发热议。据悉该名老师是该校数统院的一名副教授,教高等数学。
目前,南京信息工程大学icon有关部门已经证实此事,涉事老师也已经被停职接受调查。
高校偷窥事件屡见不鲜,以往多是学生,这次竟然爆出副教授也去偷窥,真可谓惊掉下巴。
就偷窥而言,这是一种不正常的心理状态诱发的一种失德行为。所以,这种行为首先有违道德风尚。
同时,偷窥更是一种违法行为,所谓偷窥就是是未经他人允许,偷偷窥视他人隐私,侵犯的是他人的隐私权,更侵害了社会公共秩序。
所以,《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偷窥列为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而这位老师不仅没有为人师表,更是身兼副教授头衔,做出偷窥之举,影响比学生偷窥尤为过之。对其,当予以从严处罚。
而该名老师在面临治安处罚后,很可能面临开除处理。根据高等学校教师的相关要求和管理规定,对于严重违纪违法的,应开除处理。
为人师者传道授业解惑,重在育人。如果自身都不能身正品端,何以教出合格的学生?对此,也应当驱逐出教师队伍。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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