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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娘替新娘保管礼金,丢失3000元!
七年前,王某结婚时,让伴娘替自己保管礼金,但晚上交账时少了3000元。
当时新娘的婆婆和丈夫说:这点小事不用计较。丢钱的事儿,没人追究,就这样过去了。最近的几年,新娘和伴娘的关系逐渐冷淡,已经不再交往了。
近日,王某忽然联系伴娘,要她偿还以前的3000元,钱是在她包里丢的,就应该她来赔偿。王某说,最近生活困难,所以伴娘及时给她汇去了3000元,过后有点后悔,觉得这钱应该是借给王某的,并不是归还的。
伴娘觉得也无所谓了,3000元就算买断了,两人之前的友情,关系也就到此为止了。
这件事告诉我们,千万不要替别人保管钱财,弄不好,得不到感谢,还会给自己惹祸上身,让别人怀疑,这钱是自己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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