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日前发布的《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效果评估报告》显示,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通过专项整治,企业对焚烧炉炉膛温度的控制能力提升,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五项污染物排放超标次数显著下降。2020年前9个月,全部焚烧炉炉温五分钟均值达标率、五项污染物排放小时均值和日均值达标率均达到99.99%以上。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行动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专项整治之前,垃圾焚烧发电曾具争议,一方面,大城市“垃圾围城”,焚烧需求迫切;另一方面,公众对焚烧厂避之不及。为此,2018年,生态环境部决定将垃圾焚烧发电专项行动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评估报告》显示,随着超标排放的减少,垃圾焚烧厂与周边社区的紧张关系逐步缓和。随着专项整治逐步深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存在的恶臭异味等问题逐步减少,“邻避”效应减弱。
《评估报告》还显示,通过整治,垃圾焚烧企业环境守法意识和环境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并在环保硬件和软件两方面逐步补齐环保短板。虽然环保投入增加在短期内冲击了企业盈利水平,但是由于行业市场需求稳定,2019年以来企业盈利能力迅速恢复,继续保持较高盈利水平。行业产能持续扩张,就业保持增长趋势。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生态环境部将临时性专项整治行动措施常态化、制度化,建立了一整套符合行业特点的污染防治执法监管体系。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环境监管做到了四个“第一”:第一个推出国家层面的自动监测数据网站,向全社会公开排污数据;第一个将自动监测数据用作执法证据;第一个使用工况指标监控方式;第一个采取“一杆子插到底”环境垂直管理模式。这些举措促进了“互联网+监管”真正落地,有效实现了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评估报告》认为,专项整治推出的自动监测数据用作执法证据和环境信息公开等创新举措具有较强的推广价值。“十四五”期间,应进一步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在自动监测数据公开网站增加二噁英类、重金属以及飞灰等危废等信息公开项目。对垃圾焚烧厂的环境监管绝对不能放松。应聚焦行业监管薄弱环节,将环境监管重点转向中西部和中小城市、转向飞灰和炉渣等污染物。另外,消除“邻避”效应需要各部门协同发力。在行业规划、项目选址、搬迁拆迁过程中,各部门应加强协调沟通。
关键词:
垃圾焚烧
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