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信用卡”存在巨大隐患,即便当事人将银行卡“出租”给身边朋友,最终也可能承受巨额罚款和刑事处罚的双重后果。
据裁判文书网披露,2021年4月,李剑(化名)朋友吴华(化名)向他提出租用其信用卡要求,表示出租一张信用卡,每月将收到6500元“租金”。在利益诱惑下,李剑答应将信用卡出租。吴华将两人名下四张信用卡邮递至中缅边境。四张信用卡在一个月的时间涉及了177起电信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1141.16万元。
最终两人2.23万元违法所得被追缴,合计处罚金8000元,均被判处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按信用卡领用及使用章程,只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是严重违反管理规定。
资深信用卡业务研究人士董峥表示,部分持卡人碍于亲戚或朋友情面,将名下信用卡借予对方进行套现或消费,甚至主动将信用卡交予他人代为“养卡”,不过由于出借信用卡产生的债务纠纷也层出不穷。
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持卡人不要将名下信用卡出租、出借或交由他人保管,以免给本人及家庭造成损失。
“持卡人出租或出借信用卡可能会被实际使用人或犯罪团伙用于非法套现、洗钱、转移诈骗资金、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出租人、出借人也可能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银保监会进一步指出。
银保监会持续提示出租、出售信用卡风险,警示层出不穷的信用卡骗局,保障持卡人的信用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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