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张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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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郝鹏飞
入春以来,我市气温快速攀升且降水较往年同期减少,6级以上阵风天气增多,我市进入森林草原火险紧要期。当前正值春耕备耕期,且清明节将至,农事、祭祀用火增多,极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为维护春耕及清明节期间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稳定,3月28日,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森林火灾典型案例警示,切实提升广大群众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最大限度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案例一:祭祀烧纸引发山火
2021年4月2日,被告人滕某某到黔南州龙里县谷脚镇某公墓祭奠先祖,在祭奠的过程中滕某某用打火机点燃其自带的纸钱,在用纸钱点燃蜡烛的过程中,由于其本人过失,被点燃的纸钱飘到附近山坡,引发山体大火,后发现火势过大无法扑灭遂离开现场,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鉴定,过火面积212.5亩。滕某某主动缴纳了补植复绿费用。经黔南州龙里县法院审理认为,滕某某犯失火罪,综合各种情节,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庭审现场,被告人滕某某对其行为悔恨不已,自愿认罪认罚。
案例二:焚烧杂草引发山火
2022年3月3日,王某某在自家责任田内焚烧杂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面积699.6亩。2022年4月21日,经黔南州平塘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某擅自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致使大面积林地被烧毁,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资源,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综合各种情节,依法以失火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按照要求补种377.6亩林木及进行管护,且通过验收。
引发森林火灾的原因,除天气、物候等不可控因素外,人为野外动火是一大诱因。我市林农交错、林墓混合情况普遍存在,山区地形特征导致百姓有烧荒堆肥、焚烧果袋枝干等废弃物习惯;再加上春季郊游、野炊等人员增多,且森林周边经济活动频繁,也为野外火源管控增加了难度。
为此,市应急管理局特发出如下倡议:各级各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面审视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主动研判、精准辨识高风险点,全面抓好抓实我市森林防灭火及野外用火管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倡导广大市民朋友们以献花、植树、网上祭奠等无烟火文明祭祀缅怀先人,自觉增强防范意识,规范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等野外用火行为,严防森林火灾,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浓厚氛围。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及时向当地乡(镇)政府报告或者直接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切勿盲目扑救。
又是一年清明时,文明安全祭扫、弘扬文明新风,让清明与文明同行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也是全社会的责任。让我们用实际行动保护森林资源,莫让火灾悲剧重演!
编辑:张剑 二审:王磊 终审: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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