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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新闻网讯(记者陈道峰)3月29日一早,一起邻里纠纷的当事人刘某带着锦旗来到周村区法院南营法庭,感谢承办法官郑曼和调解员吕冬梅耐心细致地调解,让困扰其二十多年的烦心事得以妥善化解。
刘某和毛某是周村区北郊镇某村村民,两人比邻而居。起初两家关系还算和睦,但自从毛某1996年在空闲宅基地上建起一堵围墙后,双方开始产生矛盾:刘某认为毛某私建围墙影响其排污及居住安全,多次要求其将围墙拆掉;毛某则认为围墙建在自己宅基地上,刘某无权制止。此后的二十多年里,刘某多次要求村委及相关部门予以处理,但均协调无果,两家的“梁子”就这样结下了。
围墙堵在刘某与毛某宅基地中间,也“堵”在了双方的心里。经过多次协调无果的刘某,以毛某私建的围墙未经审批为违法建筑、严重影响其出行及居住为由向周村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毛某立即拆除围墙、消除安全隐患,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费。
该案由南营法庭受理后,承办法官首先对案情进行了研判,认为双方虽积怨多年,但此前邻里关系良好,案件有调解可能,遂决定由承办法官和调解员分工协作进行调解。调解员从“情理”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明“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应以和为贵;承办法官则从“法理”入手,释之以理,导之以行,告知毛某未经审批私建围墙可能面临强制拆除的法律风险。通过调解员与法官的合力调解,堵在刘某和毛某之间的“心墙”没了,双方很快达成一致意见,毛某自愿拆除围墙,刘某也放弃了经济损失等相关诉求。
“感谢你们,现在围墙拆了,二十多年的‘疙瘩’也解了,我们两家人终于冰释前嫌、重归于好了。”民事调解书送达后,为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义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电话回访,刘某和毛某都再次向承办法官和调解员表达了感谢。
编辑:王磊 二审:王磊 终审:邹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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