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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2023年湖北省生态乡镇、生态村命名名单,我市有3个乡镇(街道)、10个村(社区)榜上有名。
我市国家级、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始于2009年。省级申报条件为:经自查达到《湖北省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管理规程》各项要求的单位(建制镇、乡、街道、行政村、社区)均可申报,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并通过验收或在人居环境、生态旅游、产业发展等方面获得省级以上先进、示范等荣誉称号的可优先申报。申报程序为:县(市、区)环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具备申报条件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按照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环委会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市环委会办公室对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并组织对申报对象进行现场抽查,确定拟推荐命名名单并报送省环委会办公室审核(省生态环境厅)。对经审核认为达到湖北省生态乡镇、生态村要求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在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按程序报批后,授予湖北省生态乡镇、生态村称号,称号有效期为5年。
此次,我市获得命名的3个乡镇(街道)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团林铺镇、麻城镇和屈家岭管理区罗汉寺办事处,10个村(社区)分别为沙洋县李市镇刘淌村、马良镇童沙村、毛李镇三坪村,京山市永兴街道汀河村,钟祥市九里回族乡边畈村,东宝区子陵铺镇团堡村、仙居乡新坪村,屈家岭管理区长滩办事处潘畈村、易家岭办事处屈岭社区和苏台社区。截至目前,我市已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3个,国家级生态镇2个、省级生态镇51个、省级生态村586个。(记者杨涛 通讯员罗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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