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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宁波一月子中心因为在鸡汤中加了党参、陈皮等中药,给产妇服用,被罚款3万元。官方通报表示,党参不属于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对此,很多网友纷纷质疑,自己平时也用党参炖汤,难道也违规?
对此律师解释称,在《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也明确了食品中“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但不论是2013年发布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还是2014年《目录》增加的物质,党参均不在其列。平时,人们自己在家煲汤不属于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自然也就不违法,但如果将其用于食品生产,就会违规。
关键词:
中药材浙江一月子中心鸡汤里加党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