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4日凌晨,温州瓯海某村附近山体燃起大火,这场山火持续燃烧50余小时,直至26日7时扑灭,进入留守阶段。为扑灭山火,共出动多方精锐消防救援力量、若干批次直升机,另有多支民间力量参与救援。
火灾燃烧的灰烬飘出几公里开外,经鉴定,该起山火过火面积1402亩,核定最终森林受灾面积1027亩,幸无人员伤亡。
2023年4月7日,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该起山火始作俑者王某、黄某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资料图)
而火灾原因,竟是两名男子为了一口鲜甜的美味而违规用火……
2022年10月23日,温州瓯海,男子王某、黄某二人相约去山里寻找马蜂窝,欲取食蜂蛹。二人携带打火机、香烟等物徒步上山,从早上9时寻找到下午5时许,终于在近山顶处的一棵小树上找到马蜂窝。
随后两人利用山上捡到的干草杆子制成简易火把,王某点燃干草,黄某爬到树上熏马蜂窝,待驱赶、杀死马蜂后,二人合力将马蜂窝取下。火把使用过程中,有大量火星掉落、飞扬。
二人供称,他们很小心,熏制过程有很多火星,所以一人在树下把风,取下马蜂窝后他们也通过脚踩、摔打、洒水等方式熄灭火把,并在现场逗留观察。期间,两人在旁边抽着烟,等了十来分钟,确认没看到火星后把火把扔到山下挂在了树上,再观望了一会儿就离开了,当晚8时30分许,两人驾车离开,大错酿成。
山火扑灭过程:10月24日5时,发现火情;10月24日10时许,明火基本扑灭;10月25日5时30分,东侧山头出现烟雾;10月25日5时40分,山头起风,东侧山头复燃出现明火;10月25日12时,明火扑灭,同时另一边山火蔓延;10月26日0时30分,山火扑灭;10月26日7时,进入留守阶段。
根据鉴定意见,起火中心点位置发现烟头、火堆、竹藤火把等人为活动迹象,起火点岩石上遗留一个疑似火堆,悬空于坡下树枝上有一竹藤火把,初步判定是一起违规野外用火造成的森林火灾。
庭审现场,二人均对自己的行为深表悔意,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山火起复不定,扑灭难度极大,且各项生态修复工作耗时耗力。群众应注意日常生产生活的防火用火安全,从源头上杜绝火灾发生,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