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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上路需要集中注意力,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然而,部分驾驶员通过路口时却注意力不集中,酿成事故后悔莫及。近日,渝北区一驾驶员驾车经过路口时“走神”闯红灯,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他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和赔偿。
近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接到报警称,新溉大道与景园大道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现场无人受伤。民警赶往现场后发现,一辆黑色轿车与一辆白色轿车停放在路口待行区域,两车车身受损,所幸现场无人受伤。民警对双方驾驶人进行了检查,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的嫌疑。
经查,当天,黑色轿车驾驶员王某驾车沿新溉大道行驶。当车行驶至景园大道路口时,王某未注意到直行信号灯已切换为红灯,直接闯红灯通过,与正常行驶的白色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无人受伤的交通事故。王某惭愧地告诉民警,当时心中想着事情“走神”了,未注意到信号灯的指示。
王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未按信号灯通行,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民警判定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依法对其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王某还将赔付此次事故造成的车损共计2万余元。
交巡警提醒:驾车上路必须集中精力,尤其是行至路口时,需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宁停三分、不抢一秒”,避免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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